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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和“商号权”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08-11-20 阅读次数: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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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实习生 汪希)“商标权”和“商号权”有什么区别?如何保证货款的追收,写定金时应该注意什么,怎样写欠条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近日,浙江兴合男装大厦经营户的一个个问题,在“法律服务进市场”活动中得到满意的答复。
对于“商号权”的概念很多经营户都云里雾里,不明白究竟什么才是“商号权”。浙江高名律师事务所的纪中久律师为商户作了解答。商号是企业的字号,是企业获得的商誉,而企业主对商号的设定、使用就称作“商号权”。纪律师给经营户举了个例子,“外婆家”原先是没有注册商标的,但它在杭州有一定的知名度,大家都知道有个“外婆家”,那么“外婆家”就在杭州具有商号权。
“那商号权就具有地域差异?”在场的经营户提出自己的疑虑。“商号权是有地区性的,它只限于在某个地区的知名度,在没有知名度的地区,就不具有商号权。”纪律师解释:这就是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区别之处,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而商号权的效力一般限定在省、市、县等一定行政区划之内。
“那假如说我为我的服饰申请了商标,而在我之前已经有人在杭州卖和我一样的服饰,而且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也就是说他具有商号权。那我应该怎么处理?”对于经营户的问题,纪律师说:“当商标权和商号权相冲突时,主张商标权是具有绝对优势的。”
高名律师事务所的严飞律师为经营户讲解了货物交易过程中经常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在谈到如何正确使用“定金”两字时,经营户们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严律师说,有些商户不注意“定金”两字的使用,经常会把“定金”写成“订金”,但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效益。“定金”两字是受法律保护的,发生纠纷时经营户可收回全部的定金数额,并且具有两倍返还的功能。而相应的,要是经营户没有履行自己职责,必须向客户交付两倍的定金作为赔偿,而“订金”却没有这个功效,一字之差法律责任完全不同。
对于欠条的相关问题,一楼卖男裤的经营户向严飞律师进行咨询,她在兴和卖男装已经有些年头了,一位在义乌开超市的大客户以前每个月都在她这里拿货,现在超市倒闭了,客户欠了她十几万的债务。她想对客户进行起诉,但为时已晚。严律师说,欠条的法律保护有效期是两年,即从欠条到期后的两年内,可提出起诉,超过两年便不具有法律效益。所以虽然经营户手里拿有欠条,却无法再用法律手段追回应收货款。
另外,纪律师提醒经营户,只有在货物交付地才能对他人进行起诉。也就是说经营户没有权利在杭州对在杭州市以外交货的客户进行起诉。所以,在货物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在交易单上写明“交付地:杭州”5个字,以便今后可以对不法者在杭州就近进行起诉。
纪中久、严飞律师把枯燥的法律知识通俗化、形象化,让兴和的经营户们受益匪浅。浙江兴合男装大厦营销部总经理王荣军说,兴合的经营户原先都是些个体户,整体的法律维护意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而此次互动给经营户灌输了经营方面的法律知识,让他们能在今后的交易中从法律角度出发,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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